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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微课堂 | 第八十九讲 关于办理商标退款情形及方式介绍

来源:检索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作者:发布时间:2026/4/27 8:40:02

中国商标网于2020512日、2025730日和2026331日发布关于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企业个人办理退款的通知,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当事人办理退款,截至目前,仍有代理机构和当事人尚未办理,作者总结了涉及退款的情形和办理方式,具体操作如下。

一、退款情形

情形一:线上缴费后产生应退款但原支付渠道退款失败的情形。(名单详见“关于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企业个人办理退款的通知”附件1

情形二:201912月底前汇款至商标局账户,但相关款项未使用的情形。(名单详见“关于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企业个人办理退款的通知”附件2

二、办理方式

(一)情形一线上办理流程指引

第一步:登录中国商标网,点击“商标网上申请”,进入商标新网上申请系统。


第二步:点击“我的账户”-“支付状态查询”,选择“申请日期”、支付状态勾选“退款失败”,点击“查询”。


第三步:点击“我的账户”-“退款申请”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、上传文件并提交。等待有关部门核实无误后退款。

 

(二)情形二线上办理流程指引

第一步:登录中国商标网,点击“商标网上申请”,进入商标新网上申请系统。


第二步:代理机构用户在“我的账户”-“预付款清零”页面办理退款;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,在“我的账户”-“退款申请”页面办理退款;

请按要求填写退款账户信息,并上传相关资料,等待有关部门核实无误后退款。 


(三)线下办理流程指引

选择线下办理的,需填写退款申请表(详见“关于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企业个人办理退款的通知”附件3),并按要求提供材料,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退款申请送至商标局。

1.具体材料如下:

1)主体资格证明文件。退款申请人为代理机构或者企业的,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退款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已更名的,需提供名称变更证明;已注销的,需提供清算报告等证明有权继承该笔退款的证明文件等。 

2)与商标局有资金往来的证明文件。收款人为商标局的银行汇款单、财务账目记录等财务往来证明。 

3)其他证明文件。缴款订单号、汇款时备注的商标注册号等。 

代理机构、企业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需本人签字。

2.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,联系(咨询)电话010-62356655-2-6010-63218500-6,邮编100055 

3.电子邮箱:sbjcw@cnipa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