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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微课堂 | 第六十八讲 商标纸质档案保存期限

来源:检索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作者:发布时间:2025/6/26 10:51:25

根据《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商标档案材料管理工作规程》,商标注册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,具体依据《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商标注册档案保管期限表》执行。正确理解商标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存年限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执行档案管理职责,提升规范性和精准度。

一、如何界定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

根据《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商标档案材料管理工作规程》,归档材料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。

永久保存:

  商标注册、变更、转让、续展、更正、删减、注销、放弃、合并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;

  国际注册转国内申请和代替国内注册加注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;

  商标异议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;

 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、撤销成为商品/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,撤销自行改变注册事项注册商标决定书等材料;

 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、不予注册复审、异议复审、撤销注册商标复审、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;

 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、裁定书;

  注册商标争议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、通知书、决定书、裁定书;

  商标公告、商标注册簿、商标信息和程序更正单。

定期保存:

  商标异议案件证据材料:5年;

 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、撤销成为商品/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案件证据材料:5年;

 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件证据材料:5年;

  驳回申请材料:5年;

  不予注册复审、异议复审、撤销注册商标复审、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证据材料:10年;

 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证据材料:10年;

  注册商标争议证据材料:10年;

 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、人民法院查封注册商标材料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材料:10年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对保管期限届满的商标注册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,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,应当根据实际延长保管期限继续保存。

二、不予归档材料怎么处理

《商标档案材料管理工作规程》第十三条规定以是否反应商标专用权确立和变化为原则,下列商标业务文件材料不予归档: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材料;补发商标注册证材料;补发商标变更、转让、续展证明材料;出具优先权证明申请材料;各项业务不予受理、核准撤回、撤回结案材料;其他不反映商标专用权确立和变化的文件材料。不予归档的商标业务文件材料不属于商标档案。第十五条规定:异议、国际异议、撤销、评审业务不予受理、核准撤回、撤回结案材料保管期限为办理完毕后3年,其他不子归档的商标业务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办理完毕后2年。